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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的通知

时间:2025-04-23 浏览量: 编辑: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国赛)将于今年10月在泉州晋江举办。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86号),将遴选一批优秀项目团队代表福建省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二、工作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5年7月下旬

(二)比赛地点:福州

(三)报名及确认时间:2025年4月20日-6月15日

(四)赛事安排

1.组别、赛道设置。参照国赛标准设置创新、创业、海外境外(一带一路)、揭榜领题4个组别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

2.参赛方式。符合国赛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

3.评选方式。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方式,参照国赛评审标准组织评审。

4.奖项设置。4个组别每个组别分别设置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优胜奖20名(含金银铜奖)。省赛创新、创业组别7个赛道的前2名与进入决赛的海外(一带一路)、揭榜领题2个组别项目一起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激励措施

(一)国赛

1.对获得金奖且留闽工作(已落地或签订落地协议的)的省内博士后,纳入“雏鹰计划”支持人选。

2.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博士后(或博士),进入我省博士后站点工作的(已进站或签订进站协议),直接认定为2025年省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人选。本项与第一项支持政策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3.对获得金奖的博士后,来闽工作后以“免申即认”方式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B类;对获得银奖的博士后,来闽工作后以“免申即认”方式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

4.对“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者,按照国家奖励标准1:1给予配套奖励。

(二)省赛

1.4个组别每个组别分别设置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1万元每个组别前20名(含金银铜奖)评为优胜奖,不超过该组别参赛项目50%

2.对获得省级选拔赛金奖的博士后,来闽工作后以“免申即认”方式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

3.对获得省级选拔赛优胜奖的博士后人员团队单位,给予博士后省级财政资助12万元。

4.对积极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省级选拔赛的博士后站点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在博士后日常资助、优秀博士后遴选和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中予以倾斜支持。

、有关要求

(一)请各流动站充分利用国赛在福建省举办的有利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全国博创赛通知要求(详见附件),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发挥侨台优势,动员更多海外博士、博士后积极参加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

)省赛具体时间、参加人员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师资科联系人:谢静欣 0595-22692370

                        0592-6161056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初审:谢静欣   复审:李萌   终审:李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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