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华侨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教务处审核、校内外专家综合评审、校内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71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其中一般教改项目43项、科教融合项目17项,体美劳专项项目8项。另外设立校本委托项目3项。现予以公布,并就加强项目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建设原则
强化价值引领,把握教育教学改革的价值导向性,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高校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积极探索富有侨校特色的教育教学改革路径,推进“侨校+名校”发展战略,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注重顶层设计,各项目负责人要统筹建设,系统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保证改革成效,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高水平教学成果相结合,强调改革成效,提升项目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
(二)项目结项要求
1.一般教改项目/科教融合项目
结题应有属于项目主持人或核心成员(一般项目排名前3位,重点项目排名前5位)的成果,成果内容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并取得预期的教学改革成效。结题成果可包括: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践成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成果、教学质量或学习成果评价标准、教育决策咨询报告、教材或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展示以及其它能证明教学改革成效的成果。
2.体美劳专项
根据项目计划积极开展体美劳专项实践活动。结题成果可包括:活动成果以视频、图文集等形式在校内展示;申报并入选教育部主办的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成果“传承的力量”展示项目。结题时提交结题报告、相关活动方案、活动成果佐证材料。
3.校本委托项目
在学校相关部门及学院指导下,经过充分调研后形成的调研报告、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
二、项目管理及经费支持
(一)项目结项
一般教改项目、科教融合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校本委托项目和体美劳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立项时间均从发文之日起。学校对各级项目进行期满考核,对取得预期成果的给予正式认定。
(二)项目推荐
根据上级相关同类/类似项目的申报通知精神,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推荐申报将从以上正式立项符合要求的一般教改项目、科教融合项目中遴选。请以上立项项目团队积极准备,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优化完善申报材料。
(三)经费下拨和使用
学校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一般教改项目每项资助1万/项,体美劳专项A类项目每项资助3万/项、B类项目每项资助1万/项、C类项目每项资助0.5万,校本委托项目资助3万/项。
第一年资助经费总额的50%,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经费预算使用,经费使用期限至2023年12月。同类项目获得更高级别的项目立项时,将采取就高原则,高级别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扣除校级项目经费额度部分。
三、其他事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中的开题报告书电子版上传: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41ca68d1cb7d714c6ece50a9df8e9bb7。开题报告书于6月7日前上传,报告书文件名按“姓名+学院(部门)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命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教学研究科(杨思椿科学馆303)
贺 芬 0595-22693978
厦门校区:专业建设与质量管理科(行政研发大楼602)
李金杰 0592-6161161
附件:
1.华侨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
教务处
2022年5月30日